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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千万要注意,这两个协议必须签订!(附录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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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方案指的是经营连锁店的方式,可以采取合作或加盟的方式,合作有股份合作,其他合作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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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特许经营合作协议书》(范例),而加盟一般指特许加盟

参照《际商会标准国际特许经营合同》(范例)

下面我们就成都“谭鱼头”火锅的案例解剖一下签订特许经营时应注意的事项。

案例:成都“谭鱼头”火锅


成都“谭鱼头”火锅四年时间在全国开设 69 家连锁店,年营业额 3 亿元,并欲成为中国的“肯德基”,且准备成为首家“上市川菜”。 “谭鱼头”是中国餐饮特许经营快带发展的一个典型。但是, “谭鱼头”总部与加盟店的合作很快就出现问题。2001 年初,全国 14 家加盟店的法定代表人汇聚成都,就供应原料价格、商标使用及内部管理等问题与总部举行谈判,但未能达成协议。

 2001 年 11 月,北京的多数“谭鱼头”加盟店与总部解除合作关系,并改成了“李老爹”,且仍然经营四川火锅生意。

此外,北京的一家分店因原料价格过高而拒绝购买,导致原料无法经营,总部将派驻人员撤离,。 “谭鱼头”原料价格过高等问题的报道在社会上形成了不良影响。

案例分析

   从成都“谭鱼头”火锅由于特许经营引起的纠纷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1、特许经营合同是纽带,是维护特许品牌形象,保护特许人和受许人共同利益,保障特许体系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

2、总部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四项:加盟金,保证金,加盟费,其他费用

(1)加盟金:需要一次性加纳的费用,取得特许经营的资格。

(2)保证金:知识产权的保护,出于连锁网络制度的遵守,也是一次性收取。

(3)加盟费:每年需要收取的费用。一般有两种收取方式:定额收取和按比例收取。

(4)其他费用:原材料的费用,设备费用。

加盟费的两种收取方式的区别  


 定额收取是不管销售额多少,利润多少,都收取一样的费用,其优点是方便,便于操作,但是不能与经营状况挂钩,有时不很公平

而按比例收取是根据你的经营业绩的情况,按比例收取,相对公平。但这种方式也存在弱点,因为连锁店的销售额很难确定,财务控制也很难监督,操作起来非常有难度。

因此,我们建议两种方式结合起来使用,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又可以避免各自的缺点

但按比例收取到底收多少比例?这笔支出会计处理做?是需要连锁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共同协商。国内规定这个比例不超过 3%。


3、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引入“竞业禁止”的条款。

这是对连锁企业知识产权等的保护,若合同中没有,在合约终止后,加盟店可以经营竞争性商品,那么对连锁企业就会造成威胁。为了保护特许经营总部的权益,为了知识产权不流失,应该引入“竞业禁止”的条款。

4、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对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发生争议时解决程序进行合理规定,禁止加盟店违反合同约定的程序解除特许合同,违反程序本身也将构成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安抗辩)

 如果有双方对合同有争议,为了避免对双方的伤害,要规范解决争议的方法,共同协商解决,违约处理程序一定要在加盟和约中规定,否则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三种解决方法中的任何一种,且不论顺序,所以一定要规定。仲裁解决方式比较保密,即使不成功,也可以为诉讼做准备,给危机公关留点准备时间。采取诉讼的方法对总部损害比较大,尤其是品牌的损失很大,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法律上还有“不安抗辩”,通俗的来说就是指合约一方觉得对方可能会危害到自己的权益或继续旅行协议会对自己造成损失,由此可以单方面中止合约。允许其在法律上进行抗辩。对可能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收集证据,为自己辩护。例如,总部发觉连锁店经营不善,可能倒闭,原料付款不是那么及时,可能会拖欠,甚至可能倒闭,因此可以不发货,在法律上可以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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